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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个哲学家整理的西方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期望提出对各种理论的评论,意在沟通哲学与社会科学学科。全书十章,前面六章分类综述了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主题,后面四章则从概念、解释、经验推理和因果机制等几方面进行抽象概括。

由于经济史研究像社会学研究一样,需要大量可比实际案例,所以,其因果机制的概括是十分困难的,即便是概念的提出也要注入大量的背景假设。因此本书的后四章读起来难免有点乏味,似乎总是言而不尽、未中肯綮,只是把一些事情说得可左可右、似乎没有期待的理论突破,而只是一个思考的笔记,充满问题而鲜有想出来的答案。不过,作者还是提出了“地方主义方法论”的立场,也是持论严谨,将是读者有益的收获。

 

社会科学理论的立场

关于理性选择论,因果关系的确是很难验证的。于是一些理论大约只是“原理性”的基于经验提出的而已,是否可以作为所谓观念史的原理?——首先,自然规律源自相关实体固定的、客观的特征,并且受自然法则制约,然而社会规律源自主体的意识状态;其次,社会现象的目的特征产生了用于社会科学而无法在自然科学中获得的一种解释类型,即社会现象是由个体理性选择的无意识结果构成的。

社会科学关于理性选择的看法可分为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两类,形式主义者认为理性普遍存在,实质主义者则认为理性的普遍是文化的、历史的现象。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潜在假设和理论起点是:每个社会都必须利用自然以生存。从此出发,那么,(1)人类的根本就是生存,进而(2)技术和生产力就是社会的根本,据此,(3)社会关系决定社会变迁,而(4)产权关系决定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所以,(5)阶级斗争即是社会变迁的动力(即产权关系为根本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就是社会变迁)。

而对历史唯物主义逻辑的质疑就在于阶级分析的确定的因果性是不存在的。一方面,社会阶层未必结成全面一致的阶级,阶级利益还是缺乏“集体行动的逻辑”的;另一方面,生产方式并不存在必然的序列。

 

道义经济的争论

所谓道义经济的争论是指有关小农的行为基础与社会的制度基础方面的争论。争论的双方主要来自斯科特的《小农德道义经济》(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和波普金的《理性的小农》(The Rational Peasant)。

斯科特(James Scott) 。

乡村小农社会基于一套因生存环境压力而形成的文化约束,反过来维持了乡村集体互助行为的存续。通过对缅甸和越南社会的研究,斯科特认为小农社会存在一个生态环境、技术环境及社会环境构成的约束线使得小农农业在糊口水平(subsistence level)附近摆动、形成均衡,不会自然出现跃迁式的经济结构革命,这使得个体策略必须注重社会内部的相互关系,以互惠原则和生存权利为主要特征的价值观是社会制度的基础。这种道义经济的社会里,地主和农民虽然在财产所有上有差异,但由于收入和社会责任会在伦理的主持下进行分工,因此不存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所谓的因利益而划分出的阶级间的“剥削”关系。

 

波普金(Samuel Popkin)。

小农是经济理性的个体,习俗的可塑性强,适用一般集体行动的逻辑,抗争运动主要来自政治领袖的领导力和策略对个人利益的影响。 波普金以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的越南农村为研究对象,提出小农主要出于家庭福利的考虑而不是被群体利益或道义经济价值观所驱使。

 

二者的争论体现了解释逻辑的不同,是功能主义还是结构主义?而在经验证据方面呢?二人并非是对同一个研究实体和资料得出不同的解释。核心的经验分歧在于乡村生活中的再分配机制的范围和本质,土地再分配发生了吗?斯科特提出,传统乡村具有公益性、慈善性的再分配职能,是资本主义的介入和商业化将其颠覆了;而波普金则否认这一点,指出好教、高台教等带有信仰性质的起义的领导者是通过调动个人利益而非阶级利益而成功。从地点看,斯科特取材来自越南北部的安南地区、东京地区(Tonkin),甚至马来西亚都有着符合道义经济论的传统农村;而包括交趾支那(南圻)、下缅甸(Lower Burma)等越南南部直至孟加拉湾的地区则呈现出“不团结”的状态。

 

传统中国的区域体系

施坚雅(William Skinner)的巨区理论,以成都平原的案例研究为经验支撑,应用了中心地理论认为庞大的中华帝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很大的地区间差异性、可以被划分为多个巨区,同时帝国的结构可以依据辐射半径分为村庄、标准市镇、中间市镇、中心市镇、地方城市、较大城市、地区城市和中心都会等几个等级。以此研究论,施坚雅进而提出“方法-目的理性(means-end rationality)”概念在解释非资本主义或非西方社会时是否适用的问题,质疑个人理性概念作为西方概念强加在中国农民身上的种族中心主义概念。

巨区理论面对的挑战很多,包括:(1)城市等级的划分,是否忽略了乡村特征?桑兹和马若孟试图通过构建指标的计量方程来检验归类的解释力。但这样的模型构造出现了异方差的技术问题,同时,由于空间相邻性的不可替代(不能因为一个浙江的县在指标上的特征而把其归入山西省?)使得这一检验似乎同样缺乏效力。(2)经验支撑力。施坚雅的研究主要以四川省的资料,对整个中华帝国的分类明显缺少足够的支持,同样没有大量微观的支撑。(3)建构的逻辑。在庞大的中国领土上,如果以地理相邻性进行区域划分,本来也是文化和行政的事实,这种看法除了提示学界不要简单的把中国看作一个国家(李伯重对江南的论述亦如此)、不存在广泛的均一性,还有什么理论意义呢?施坚雅划分的九个巨区(一说八个,是不包含满洲)和明清时代的八大总督的军政范围几乎完全重合(总督还曾有垂直系统的漕运总督),从这个意义上说,根据经济文化特征分区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而已:

施坚雅巨区

长江下游

岭南

东南沿海

西北

长江中游

华北

长江上游

云贵

满洲

明清总督

两江总督

两广总督

浙闽总督

陕甘总督

湖广总督

直隶总督

四川总督

云贵总督

奉天将军(东三省总督)

 

 

技术突破的争论

这个问题反映了李约瑟问题和马尔萨斯问题,即,中国与欧洲相比在16世纪所具有的优势为何没有使得其农业系统进入技术革新与经济增长?

赵冈的回答是:人口爆炸,很低的人均土地量导致了劳动生产率低下,使得技术革新无利可图,没有激励。新马克思主义则认为中国的经济剩余十分巨大,但精英阶级将经济剩余用于非生产用途而没有进行资本积累。

按照马尔萨斯假定,经济与人口之间的因果联系通过积极抑制(战争、饥荒)和消极抑制(晚婚、节育避孕)发生作用。赵冈提出,消极抑制方面,在文化上,欧洲人不鼓励没有足够经济负担能力的男性结婚和组建家庭,但中国人则普遍认为拥有后嗣十分重要,会不顾及经济机会的组建家庭。因此,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使得欧洲更偏向于晚婚,并在结果上带来更少的生育以及人口。积极抑制方面,12世纪之前,中国历次朝代更替的战争都将大幅毁灭人口(据秦晖研究,汉末三国战争曾使全国人口缩减到三分之一!),但北宋150年的高速人口增长,使得人口数量突破高峰,以致之后的战争、灾害的破坏性相对大大减弱。于是,中国人口的爆发出现。

赵冈用人口数据重构经济史的确开一时之风气,也具有很强的社会理论基础。但其研究本身由于叙事极其宏大,的确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数据方面,根据葛剑雄先生主持的中国人口史研究,虽然宋代中国人口最高达到1.45亿人,但宋元战争仍然消减了50%的人口,所以赵冈关于北宋后人口爆炸的假说在经验上还缺乏支撑。而赵冈的数据表里甚至只用11个数据点来涵盖1900年的历史变迁,的确是过于粗略。

其次,赵冈的估计其实假设了人口出生率不变带来的“稳定的人口”概念,所以,才会有结婚率影响人口数量的结果。但是这是个过强的假设,在验证中容易陷入异方差陷阱;同时,即便这一假设一定意义上成立,也必须注意(微观的)经济条件对结婚率和生育率的反作用。根据巴克利(G.W. Barclay)对卜凯农村调查数据的研究,中国普遍的早婚习俗同时带来了降低婚后人口出生率的习俗。这可以被理解为成家后经济条件对生育的约束,因此,早婚现象带来了结婚率的变化、但由于经济的发作用影响了出生率,相当于人口的总和生育率水平未必有极大的提高。

再次,赵冈给出的人均可耕地面积指标的下降。这个从西汉到晚清的大趋势的存在,完全可能归因于早期待开发土地过多而不是后期人口过剩。而即便是赵冈给出的数据,人均可耕面积在1581年(明万历九年)已经下降到3.97,1662年(清康熙元年)再度回升到7.92,其后的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才下降到3.20,这个巨大的回升如何解释呢?是明末战争对人口减少的话,那么说明积极抑制的作用依然强劲,否则则是人均耕地趋势的问题? 另外,珀金斯估计了1400-1933年人地率,其掌握的数据证明近五百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是一个缓慢的下降过程而不存在赵冈说的急剧下降。而如果这个下降十分缓慢,那么农业创新速度难于跟上人口爆炸的假说也成为有问题的了。

在阶级结构论者看来,中国的农业技术难以快速进步来自剩余价值攫取方式的不同,布伦纳(Robert Brenner)、利佩特(Victor Lippit)等分析指出:传统中国的精英阶层成为一个外居地主(Absentee landlord)的食利者阶层,拥有官俸收入和土地财产所有权,但并不参与土地经营,而热衷于修建宅第、园林,购买艺术品、家具等奢侈品消费的精英阶层把经济剩余全部用于消费而不是资本积累,降低了技术进步的可能。其总体的逻辑是:(1)中国儒文化使得精英们缺乏纯粹的经济逐利性;(2)制度构造使得经济资源高度集中于精英阶级;(3)于是资本被从生产系统抽出用于消费;(4)生产中的技术经验积累过程几乎都集中在非知识阶层,精英阶层对技术知识缺乏兴趣和贡献;(5)于是,技术因为缺乏积累和传播无法深入、更无从进步。

利佩特根据1933年的统计数字得出各种收入在全国收入的百分比估值:地租占10.7%、农场经营利润占3.4%、农业利息占2.8%,于是,全国收入的16.9%来自农村经济剩余。李思勤的估计则认为农村经济剩余的比例在24.5%到27.2%。而经济结构方面,利佩特研究认为18世纪中国3亿-4亿人口中,士绅与地主占3.5%、富农占7%、中农占20%-30%、贫农和无地农民占60%-70%。黄宗智以河北获鹿县的情况估计了中国传统时代的基尼系数达到0.68,显示了较高程度的不平等,并进一步研究指出华北财富者的重要收入来源是高利贷,月利息率在1.2%~3%,通常是2%。此外,黄宗智关于经营式农场的研究中提出200亩的规模是该模式的极限,否则监管难以操作、雇佣工头的成本将利润消耗殆尽。对于利佩特研究的一个重要批评:他大量采用了20世纪初的数据,而这是一个社会经济动乱的时代,经济数据可能并不代表古代。但利佩特的重要贡献在于指出了人口模型对农业经济解释中的一个重要要素:阶级与所有权在决定大规模经济力量方面所起到的地方作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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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蝶清鉴

华蝶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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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远祖籍贯安徽省,大学毕业于北京的五道口技术学院。曾从事房地产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现任职于某企业负责运营管理,COO,Cuibar Of Office,翻译为办公室催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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