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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赵鼎新教授的一部作品集,主题是关于社会运动和中国社会现状的分析,相比而言,赵的《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是历史、《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是逻辑框架更完整的社会运动理论,本书则是兼有理论和热点时评。

本书的观点并未有太多前沿理论或者所谓独树一帜,但我还是很有共鸣,感觉像是把自己东一个西一个学来的理论和观点聚在一起的一本读书笔记。拣出几点分录如下:

1、  关于民主。

不讨论古希腊,不探讨太复杂的过程,就当代范畴而言,定义:民主,就是一个由民众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的政治体制。

最需要注意的是:民主是一种政治体制,但不带有最优化的必然性,既不能说有了民主,社会就一切向好,也不能说社会有问题就是因为民主得不够。这是生活中常见的最大误区。西方社会给很多中国人经济发达、社会自由的良好印象,但这不能简单地和“民主”划等号。平等、自由、法治、经济发达、创新、包容,等等,这些概念不是民主一种制度伴生的。

除了本书外,秦晖和丁学良也都论述过这一问题,甚至我们看托克维尔也可以感受到。美国的发达因为他的创新,创新是因为教育和体制,体制是因为惯例,惯例才是因为法治,法治是因为殖民地的自治原则,自治是因为小范围(比如一个小镇、一个城市)在早期的集体协商有效,而集体协商有效是因为集体规模不大不小、沟通成本不高、规则提出的成本也不是很高,而这种适中的规模来自新大陆的移民精神和相对广阔的美洲大陆的较少人口。这一个逻辑链并不是旨在推出地理决定论,而是在试着阐释,民主并不是人类发展的必然。

同样的,反过来,经济发展也不必然产生民主制度,就如同经济发展不一定完全依靠纯粹的自由市场一样。金砖四国大致都不是。人类历史上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的时代很多,唐代中前期、清康乾,中世纪之后盛极一时的荷兰、西班牙,专制体制在经济发达的背景下被更加强化。

现代民主也有其明显的局限性和缺点。首先,选举具有可操作性,选举结果可能非理性。这与制度设计有关,在选民众多的情况下,满半数原则、分选区选举、逐级选举都有可能带来偏误,但台湾地区“一人一票的直选”也同样未必公平——2000年大选,陈水扁只得到39.3%的选票即当选“总统”,而宋楚瑜得到约37%。其次,民主的多数主义原则会对原有社会的结构不断强化。最后,民主体制的保守性带来民主制度的媚俗性。多数主义的法则,会使得社会总体趋于平庸化,而精英边缘化。这是稳定的需求,同时安逸的生活也消磨了精英们变革的心理需求和创新的意识,比如东欧社会。

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在社会矛盾本来相对较多的情况下推行自下而上的民主改革将是最危险的。相对躁动的大众,会被少数人操纵、引导而引发民粹化运动,给社会带来动荡。也许是大革命带来了后代幸福的生活,但大革命的年代却是全体人民最痛苦。

忠诚反对。这一概念来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直译为“为了女王的反对(Her Majesty’s Opposition)”,是指在女王治下的反对党。所谓忠诚反对这一现代政治学术语,展现的概念是,在一个民主稳定的社会里,执政党与反对党必须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双方的矛盾和争论体现在具体政策或执行技巧上,而不是意识形态的裂痕。这一概念应该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因为其主要是基于逻辑合理而不是历史背景。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中,并不是非要有共产党的反对党才叫民主、甚至才叫做合理,关键是要能逐步建构忠诚反对的机制。否则,意识形态立场完全不同的两个党竞争执政,将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比如,十几年前的尼泊尔,更糟糕的如魏玛共和国末期的德国。而从这个的意义上讲,在庞大的共产党内部有着一致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认同,不同“宗派”的执政理念有差异,其实也构成了忠诚反对的民主基础。所以,很多国内外政治学专家建议中国政治改革从党内民主开始也是存在极大的逻辑合理性的,而不是对党内的一些帮派斗争的妥协。

当前的中国社会,帝国时代的社会传统和观念依然浓厚,民众普遍素质不高,缺乏参政意识和选举观念。

2、  关于政府合法性。

欧洲的政府执政基础的传统是政治的合法性,这里的合法(拉丁语legitimus)是“以法为依据”的意思;而中国的政府执政基础的传统是政治的合理性,道统、正统的承继是非常关键的,所谓“奉天承运”。而这种模糊的天意,除了神秘色彩之外最主要的就是政绩。曲艺里面都说明代的灭亡是崇祯帝“有道无福”,是最典型的一种神秘主义解说:既然都是有道者,但又因为福气不足而亡国——这讲的不是历史而是传统时代看待历史的观念和意识形态。

在已经祛魅之后的时代,本书对政府合法性的类型概括为法治选举合法性、意识形态合法性和政绩合法性三大类。从本质上考察,法治合法性重视的是程序,其根本是工具理性;意识形态合法性基于价值观的评估;政绩合法性则基于实用理性。如前所述,中国的历史传统带来的“天命观”在社会观念中的影响极深;中国历代政府所承担的民生责任和社会管理职责是其他古代社会所不具备的;在此背景下,当代中国政府仍然在观念上建立在政绩合法性之下。而近年来“三个代表”和“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或政治理想都是十分契合政绩合法性的社会需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准确的定位。
但政绩合法性的缺陷是执政者有着巨大的压力,必须不断地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和解决社会问题。在这样的大政府庇护下,不是政府干预市场、影响人民自由的问题,而是政府做得好、人民会要求更好,政府做得差、人民会全面反对,而社会矛盾的积聚是容易被民粹等风潮所诱导而引发不同规模的社会动荡。到头来,失去稳定发展的局面,受伤害最大的是个体的普通百姓。这里的核心就是“满意”,只有人民满意政府才有执政基础,否则直接威胁政府合法性。但“满意”是重口难调的,尤其在当前中国缺乏主流价值观的背景下,得到改善的人必然想过得更好、甚至嫉妒其他人,而在政绩合法性框架下,这些都有可能升级矛盾。如同央视在大街上采访“你幸福吗?”和“你的梦想是什么?”结果往往会引起很多人对不满意的讨论。

而民主选举制度,虽然不等同于最好的社会制度,但在现代社会允许思想自由的前提下,会带来最稳定的社会结果。而既然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社会结果,所以,民主制度的施行最关键的是全民在观念上的接受,而不是立法。立法要先行,但并不代表有了选举法就有了民主,要在全民普遍能够接受程序而不是政绩作为政府合法性的时候才可以。这就需要时间,也就是当年孙中山先生提出建立民国的政治路线需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从专制的统一国家,到培养全民民主观念,最后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3、  关于社会运动。

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子学科,社会运动研究最主要的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社会运动或革命为什么发生,二是社会运动或革命的发展有什么规律。例如,斯梅尔赛认为集体行动会有六大因素共同决定,包括结构性诱因、触发事件、剥夺感或压迫感、概念化信念的产生、运动动员、社会控制力下降。但其实,这也只是社会运动发生的必要条件,具备了也不一定会发生社会运动。蒂利的动员模型也是一样。

本书试图提出,未必要存在具体的因素,但可以从更宏观的所谓“超级机制”来看待,包括变迁、结构和话语三个维度,并且三者互相作用。变迁,包括现代化、人口变迁、自然灾害、外部侵入等;结构包括国家的性质是威权、独裁还是民主,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还有社会结构等;话语则是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参与者的认同、运动话语等。

时下在中国非常流行的托克维尔(在欧美也是1970年代才是沉寂了几十年后开始重新流行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所体现的法国大革命的原因正是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下,国家、贵族、平民三个阶层作用的结果,路易十四的国家集权导致了贵族成为寄生阶层、和平民原子化,权力矛盾、不平等加剧和空想思潮的涌现最终促发了革命。《论美国的民主》中分析了美国因为历史的原因,在一个强大的国家之外,还能相对独立的存在社会中层组织,从而使得民主成为可能。

再来考察社会运动理论的历史,勒庞、托克维尔等,以及涂尔干、马克思、韦伯三大社会学,到布鲁默、康豪瑟、斯考切波、斯梅尔赛、图海纳、蒂利、亨廷顿、佩杰,可以归纳出以机制为中心的方法和以认同感为中心的方法。本书还归纳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社会运动研究的四个热点领域:政治机会结构、运动动员结构、运动文化和运动话语的形成,运动与新闻的关系。

政治机会结构的研究似乎缺少有解释力的成果,问题在于这个概念本身不具备被证伪性。国家性质可以是政治机会,女性权力也可以是,而任何一个“万能”的概念由于其边界太大、无法分清因与果,也就无法进行逻辑推演,从而无法具有解释力。 

关于运动动员结构,原因似乎有很多,21世纪以来,美国学界已越来越重视地域、空间和生态环境在社会动员中的作用了。巴黎公社革命时,群众动员参与的基础不再是阶层认同,二是邻里关系,可以说是社会中层组织的一种表现。而本书作者有关中国学生运动的动员方式研究显示,大学是学生密集的区域,这样的环境会感染参与者,领头者一闹就会有看热闹的人加入,队伍因此而扩大。这背后的原因并不是学生有着同样的社会阶层,而只是在环境上的接近,就如同半夜的一声惊雷让很多人醒来,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呢?并不是社会阶层的一致,而不过是在可以听到雷声的范围内,这才是主要原因。

 

4、  关于当前中国社会与媒体。

关于当前中国的社会运动在媒体的报道下经常引起人们延伸化的讨论,本书的比较认为,与市场化的美国媒体相比,中国媒体不是缺少而是具有相当多的批判性。

一方面,美国的媒体受制于市场化的销量问题,会屈从广告投资商的意志,另一方面,美国社会具有相对一致的主流价值观,社会公众会相信主流媒体的报道。

而在当前的中国,政党新闻模式已经失去绝对主导地位,西方的专业主义又不完全被接受,传统时代的士大夫精神和知识分子元素也加入其中,新的中国新闻模式还在建立之中。于是,对于一个负面事件,我们的媒体甚至主流媒体,都会从一起事故开始去不断追问背后的责任人,甚至会继续追问这是何种制度不合理的结果、要求什么样的改革;而大众在接受负面报道的第一反应普遍也是怀疑,认为这其中一定隐瞒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主流媒体一定是片面报道,真实的结果一定是相反的,甚至出现,政府一定是错的、穷人有理的民粹倾向,等等。例如,杨佳袭警案,一个人杀死六名警察,何其残忍?!可大众媒体却关心的是,杨有什么苦衷、警察的训练如何的不过关、枪械管制的漏洞、警察刑讯欺人、司法不许杨进行精神病鉴定、更有甚至认为杨是“除暴安良的英雄”……这就是明显的民粹倾向和主流价值观模糊的状态。司法的不公正性、警务人员的违法行为的确是重要的不正之风,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那六名警员的生命是“活该”,任何一条生命都是需要尊重的、要建立审判的公正。

从理论定义上说,“社会运动”是指以改良社会而不是革命为目的的有组织运动,“集体行为”是指无组织、无明确目标的体制外抗争事件,“革命”是有组织的、以破坏现有社会结构为目的的运动,而无组织的破坏性大型集体行为被称为“骚乱”。社会运动是相对规范的表达。

再次说到国内集体抗争事件,当前政府的解决方式主要就是“钱”,这其实是个没有止境的办法,也是培养刁民、甚至民粹主义的方向。这里,政府不能强硬的据理处置,有几个原因:其一,主流媒体没有和政府达成一致的主流价值观,会引导民众怀疑政府;其二,社会大众会找出政府的不足,从政绩合法性基础上出发进行质询“自己没做好凭什么这样处理”?其三,面对社会和媒体的舆论压力,政府似乎百口莫辩,即便媒体不再报道,无论真假都会被冠以是政府硬下去的。

民粹的平均化要求,根本上在于政府管的太多,父权模式下,爸爸给儿子分家产怎么做都不合适。国家过多出面解决社会矛盾,会使得社会矛盾政治化,结果上升到执政基础或者利益问题,无法分辨是非。有三个办法:其一,问题分类解决,专家型、科层制、抽签制应对不同类型的问题;其二,反运动的制衡,让声音多元,让社会冷静;其三,发展民主制度,民主是“绞杀”革命最好的武器。

 

 

 

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北京市驼房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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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蝶清鉴

华蝶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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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远祖籍贯安徽省,大学毕业于北京的五道口技术学院。曾从事房地产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现任职于某企业负责运营管理,COO,Cuibar Of Office,翻译为办公室催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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